创作的法则

2013-12-21 by 煎挠橙

之前提到要自己折腾博客的主题,也就是重写网页,不过我本身没有经验,看了html和css的基本语法以后还是无从下手,不过经过一些思考,我觉得还是有一些线索可以追寻的。

来自摄影师的启发

摄影教材中的经典《纽约摄影学院教程》一开始就指出优秀的摄影作品具有三个特点:

  • 它必须有一个鲜明的主题
  • 它必须能将观者的注意力引向主题本身
  • 它必须去除了不必要甚至是干扰主题的元素

这既是评价一个作品优劣的标准,也给创造出好的作品指明了方向。显然,这些法则也适用于设计网页。

当然我更愿意把设计网页比作绘画,不同于摄影的,这是一个无中生有的过程,每个像素的存在都是创作者刻意而为之的结果,所以也必须体现了创作者的意图,为创作目的而服务。

实用为美

在什么是美的问题上,我认为很多人走入了一个误区,以为美应该是极尽华丽的。但一个事物被创造出来却只有很少一部分单纯是为了给人提供美的感受的————更多的是要服务于一个目。

比如近来遇到的一个事例:街上很多店铺门前的地板喜欢选用光亮的瓷砖材质,平时还没什么问题,遇上下雨下雪就变得很滑,行人猝不及防的即使不摔倒也不免心惊胆战一下。既然是地板,首要的目的应该是供人行走,亮丽则在其次。刻意的追求感官效果,本末倒置了。

另一方面,华丽意味着更多的元素,进而意味着更难以驾驭,一个不好怕是会起反效果。

我想说的是,对于美,或许有另外一条逼近的路径:当一个事物被设计成能够最大限度的服务于其存在的目的时,同样得到了美的结果。也即,最实用的就是最美的。

更进一层,一个好的设计应该是让人感觉不到的,这就好比人们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会觉察到健康的好,所以没有感觉恰恰是最好的感觉。